郑州通报两起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共32人被问责

郑州9月8日电 (记者 刘鹏)近日,郑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该市五洲温泉游泳馆“4·18”坍塌事故等两起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,共有32名事故相关责任人和16家事故责任单位被问责。 通报...

郑州9月8日电 (记者 刘鹏)近日,郑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该市五洲温泉游泳馆“4·18”坍塌事故等两起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,共有32名事故相关责任人和16家事故责任单位被问责。

郑州五洲温泉游泳馆“4·18”坍塌事故救援现场。(资料图) 刘鹏 摄

通报称,2022年4月18日10时47分许,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的五洲温泉游泳馆发生一起较大坍塌事故,造成3人遇难、9人受伤,直接经济损失434.58万元。

经调查,事故直接原因为游泳馆屋盖结构长期在潮湿环境下使用,钢屋架杆件、节点及支座部位均腐蚀严重,部分杆件截面损失率较大,致使杆件强度和稳定性严重不足,部分杆件荷载引起的稳定应力严重超出材料强度。在上部荷载作用下,游泳池深水区上方钢屋架部分杆件失稳,导致屋面结构坍塌。

调查认定,五洲温泉游泳馆“4·18”较大坍塌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。该事故18名相关责任人员及8家责任单位被问责。

郑州五洲温泉游泳馆“4·18”坍塌事故救援现场。(资料图) 刘鹏 摄

另一起事故是,2022年5月21日,郑州市惠济区大河路程庄村口发生一起较大道路运输事故,造成4人遇难,两车受损,直接经济损失约499.8万元。

经调查,事故直接原因为胡某某驾驶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、制动系统技术状况不符合规定、超过核定载质量的机动车行驶至路口,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、操作不当,未按照交通标志(让行标志)通过;时某某驾驶机动车由北向南进入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,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;郑州市惠济区农村公路所未按照国家标准设置交通标志、标线。

调查认定,“5·21”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,14名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和8家责任单位被问责。

郑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,两起事故暴露出事故责任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、属地党委政府管理职责压得不实等问题。各级各部门要以事故为警醒,以事故为教训,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、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,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,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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